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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社区论坛陈仕花判刑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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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仕花,现亮仔年34岁,肆键局案发前系韶钢的职工,2010年4月至2011年8月间,其先后找到苏某、田某、王某等人,谎称自己认识领导,有能力安排人员进入韶钢工作,但安排一人要收取人民币15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费用,可先交5000元至8000元作为办事定金,收条上承诺“若办不成就退回款项”。为了使谎言更加逼真,陈仕花还要求每位应招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复印件以及小一寸彩照等资料,以此骗取了苏某等数10人共计人民币近80万元。2011年9月13日,因工作的事没有丝毫的进展,苏某等人打电话报警。案发后,被告人陈仕花交代,赃款已被其用于赌博和日常花销等挥霍一空。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裂让被告人陈仕花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庭审中,被告人陈仕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