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拆顷兆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
二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三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乎察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旅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扩展资料:
录取批次历史沿革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截至2018年7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广西、湖北、江西、山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西藏、云南、新疆23个省取消第三批次本科,黑龙江2020年取消第三批次。
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广东、辽宁、天津普通本科招生已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
教育部支持全国各省份尽快取消所有批次,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更深层次的改革。
2017年23个省份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尤其是浙江的高考录取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