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在北京租赁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的人员,可向有关机构进行公租房申请。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
1、北京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申请落户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注:关于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的相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待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就可以办理了。
2、租金稳定
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更符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
3、租期稳定
一般为3年,辩带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如仍符合条件可以续租,既不用害怕中途被赶走搬家,也不用担心房东随意上涨租金。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帆灶滚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态余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