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道宽度需结合道路交通规划、交叉口设计、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及道路现状实际,综合确定。
各相关标准对车道宽度的规定如下: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
对机动车道车道具体宽度规定,只规定了道路规划红线的宽度。
2、《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洞答搜)
“5.4.2.7 进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0 m,出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25 m,没有大型车辆通行的机动车进口道宽度不应小于2.8 m,出口道宽度不应小于3.0 m。”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4、《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
①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宽度
“4.2.9 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车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口用地受到限制时,一条纳历进口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80m 。转角导流交通岛右侧右转专用车道应按设计速度及转弯半径大小设置车道加宽。”
②平面交叉口出口道宽度
“4.2.15 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 50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 25m。”
③立交匝道车举让道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