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敬喊理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予以登记亮庆野,发给结婚证。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者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差袜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