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种主要除权方法:
(1)是按总市值不变除权,即根据除权前后公宴毁司发行的总股本的市值不变来除权。
(2) 是按照公司可流通股份的市值不变除权。
(3)是根据公司老股东增发前后持有的股份市值不变原则, 即老股东持股成本来除权。
举例来说,一家总股本为1亿股的公司,现增发新股2000万股,其中50 %向老股东配售,采用市价折扣法,折扣率为10%。现在我们来比较一下上述除权方法的除权价。
按照第(1)种、第(2)种办法来除权,其除权价=[原总股本×前收盘价+增发股本×前收盘价×(返铅1-折扣率)]÷(原总股本+增发股本)=[(1+0.2×0.9) ÷(1+0.2)]×前收盘价=0.983×前收盘价。
若采用第(3)种除权方法, 则其除权晌世备价=[原总股本×前收盘价+老股东可配售股份×前收盘价×(1-折扣率)] ÷(原总股本+老股东可配售股份)=[(1+0.2×0.5×0.9)÷(1+0.2×0.5)]×前收盘价=0.991×前收盘价。
扩展资料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实施增发新股股票的除权公式是:除权参考价= (前收盘价×原股本+发行价×增发股本)÷(原股本+增发股本)。此处的原股本是指该公司的总股本,但不包括发行的B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除权公式是:除权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原总股本+发行价×增发数量)÷除权后总股本。 此处总股本中不包括发行的B股。由此可见,两个交易所对增发新股除权方法, 是采用类似“公司A股股本总市值不变”的原则来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