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超过48小时没有死亡被拒接认定工伤。这件事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有争议问题,涉及到的问题是死亡标准如何确定。因隐中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如果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就不能被定位工伤。可是到底什么就算死亡,到目前没有定论。当时人向法院提出上诉,但是被法院驳回。所以需要相关单敏携判位对这个法律问题的进一步完善。
事情发生在2022年3月的凌晨,某热力公司的值班门卫马某突发疾病,被120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经过抢救被医院宣布“脑死亡”,但是为了让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见父亲最后一面,马某的妻子就没有在48小时内拔掉维持生命特征的呼吸机。最后等到女儿回来,两人一起决定拔掉氧气罐,但是已经过去了61小时,最后当地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没有认定马某的死亡为工伤。随后家属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是法院驳回。
对于这个事情,很多业内的专业人士提出自己的看法。工伤认定的出发点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在工桥改伤的认定上就不应该伤害劳动者,做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解释。应该把“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因为脑死亡具有不可逆转性,如果一旦脑死亡,后续的持续治疗只是起到延缓临床的死亡时间,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在本案中马某到医院后几个小时就被宣告脑死亡,其实任何治疗已经么没有意义,家属只是从感情角度为了让父女见最后一面,而选择没有拔掉氧气管。
对于类似的案件不同的地方法院给出有不同的判决结果。可见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不但涉及到工伤认证的标准,死亡的标准同时也涉及到伦理问题,还是需要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