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949年6月6日江西省委成立,中共江西省委隶属中共中央华中局(12月改为中南局)领导。1949年6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江西省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组成人员名单。6月4日,陈正人等一行抵达南昌。6日,中共江西省委正式成立。
1949年6月16日,江西省人配行民政府宣告成立,邵式平为主席,范式人、方志纯为副主席。18日,省人民政府、南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整顿市场、巩固人民币信用的决定,明令禁止银元流通。
法律依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落实接收安置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尤其是县级人社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安置单者伍位。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首卖或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收单位,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