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期货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品质的石油的标准化合物,是期货交易的一个品种。期货交易通常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让,而只是期货合约所有权的转移。石油期货市场是在石油现货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8年11月,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推出2号取暖油、6号重质燃料油合约,把交割地选在纽约港,一举成功,开创了石油期货的先河。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是石油期货运作比较成功的期货交易所。其他石油交易所还包蔽空括新加坡交易所、日本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和虚冲迪拜商品交易所等。(1)纽约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827年,是世界上经营金融商品、铂金系列金属产品和石油产品期货的最大交易所。1978年,纽约商品交易所首次成功上市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宏誉瞎一份能源期货合约——取暖油期货合约。1983年,该交易所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原油期货合约。此后它成为世界能源期货期权交易的最主要场所(图9.1)。(2)伦敦洲际交易所。其前身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成立于1980年,是继美国之后发展起来的。由于伦敦是欧洲石油贸易的中心之一,以及伦敦的期货交易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等原因,使得国际石油交易所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二大能源交易所。2001年6月,国际石油交易所被美国洲际交易所收购,成为美国洲际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3)新加坡交易所。其前身为新加坡黄金交易所,成立于1978年。新加坡是世界主要的石油转运和炼油中心,其独特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庞大的炼油能力,使它成为世界石油交易的一个热点,成为亚洲地区和世界上重要的能源交易中心之一。(4)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日本的石油期货起步较晚,至1999年才推出第一个石油期货合约。但后来发展较快。石油期货贸易具有三大功能: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转移风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