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同。
在以前,大多数人的想法都是比较正向的,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思想方式却发生了转变,即便樱薯发现了有一个人做错了事情,只要他敢站出来承认,那么我们就觉得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从而忘记掉他在之前做错事的情况。
以今天的小米抄袭为例,小米抄袭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错误的做法,而在抄袭之后还没有第一时间将自己的行为公布,这其实就是脊蠢者在企图瞒天过海,如果大家没有发现的话,那么这件事情也就会烟消云散的过去。
而在发现之后,公关团队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第一时间站出来背锅,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担在了自己身上,虽然勇气可嘉,但是行为是绝对不可以被原谅,抄袭这种东西会让人上瘾,因为既不需要成本也不需要灵感,有了第一次就很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虽然对于抄袭这件事情不能一棒子直接打死,但应该在惩罚力度上加大,让所有人都无法去承担抄袭所带来的影响,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让抄袭这种情况被重视起来,试想一下,如果犯罪成本太低,那么还会有谁惧怕法律呢?
所以在我看来,小米在这件事情上虽然善后工档陆作比较妥当,但是抄袭的行为却让我非常难以接受,如果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应该尽快将抄袭的作品全部下架,并且主动的赔偿被抄袭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大众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