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焦土”政策指的是目标公司大量出售公司资产,或者破坏公司的特性,以挫败敌意收购人的收购意图。
2、措施:
(1)将从前的债务重拟偿还时间,或在借贷合同中加入附条件条款,一旦目标公司被人收购,收购方将要面临立即偿债的难题;
(2)立即通过“降落伞”计划;
(3)出售目标公司最有吸引力的资产和部门,即皇冠上的珠宝,让收购公司失去并购兴趣。
3、策略:一是售卖“冠珠”,一是虚胖战术。
4、案例:尤诺卡公司的“焦土战术”
1985年2月,美沙石油已拥有尤诺卡公司的股票1700万股,占总股本的9.8%,成为该公司的首席股东。美沙决心对尤诺卡全面收购。
尤诺卡进行反击,计划每股72美元买回5000万股的“自我股权收购报价汪搏”。这实在是个妙主意,他们也知道尤诺卡的股票没有72美元的价值,提出这个报价,只是为了不让股东将股票卖给美沙而已困岁祥。如果美沙先买,尤诺卡就得以72美元的高价买回美沙所买剩的股票,这么一来,尤诺卡公司就陷入濒临破产的状态,这是所谓的“焦土战术”。不论什么样的股东,一定会在报价最高时脱手。
美沙公司诉诸法律,认为根据股东平等原则,尤诺卡要买回去自己公司的股票,美沙手上的股票也必须包含其中,结果经长时期的争执,法院判决美沙胜诉。
随后经过艰苦的谈判,美沙同意签订25年期的维持现状协定,尤诺卡同意美沙加入该公司的股权收购,美雀亩沙手上剩余的股份则保留1年。这次收购战,美沙因尤诺卡的焦土战术而未使收购成功,但却在这收购战中赚了几个亿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