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对于天人关系的经典命题。
天人关系,是哲人所必然要面对、要思考的一个基本问题,其关键在于对“天”的理解。在原始社会人的智慧尚未开化的阶段,华夏先民将“天”视为有意志的神灵,原始巫术的基本意义就是进行天人之间的沟通,《易经》中所载伏羲发明八卦,其意图就是“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天人合一”的命题建立在天人相通的基础上。发展到东周时喊携代,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巫术的作用已经淡化,这时人们的关注重心已经由“天”转向人,“天”的神化色彩也开始消退,开始转向自然和人伦意义的一面。
孟子将“天”视为道德的本原,认为人的心性受之于天,尽心知性而可与天地相通达。 “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在此即用天赐的爵位来表示人的高尚道德。“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这是君子的道德修养所能达至的崇高境界。
在庄子那里,“天”指向自然的意涵,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天人本来就是一体的,而天与人的分隔是人的文化造成的,所以庄子倡导“绝圣弃智”,返璞归真,从而可达天人相融的本然境界。
最早明确表述“天人合一”这一命题的是西汉的董仲舒,他在《春秋繁露》中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主张。此后,“天人合一”一直都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核心。
天、地、人三者相应
在自然界中,天、地、人三者是相应的。《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易经》中氏渗行强调三才之道,将歼哗天、地、人并立起来,并将人放在中心地位,这就说明人的地位之重要。天有天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有地之道,地之道在于“生万物”。
人不仅有人之道,而且人之道的作用就在于“成万物”。《易经》进一步说:“立天道曰阴阳,立地道曰柔刚,立人道曰仁义。”
天地人三者虽各有其道,但又是相互对应、相互联系的。这不仅是一种“同与应”的关系,而且是一种内在的生成关系和实现原则。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人之道是实现原则,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