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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案需要带什么材料

存档案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档案一般都会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是大学生,毕业之后,的档案会自动发往所在的户籍所在地。如果的档案在公司,需要拿到的身边证件和调档函原件,这样就可以把的档案调到人社局,人社局会自动把的档案发到人才市场。首要的是如者歼报到证,报到证上有写报到单嫌搜位的。政府的人才市场是根据报到证接受档案的,没有报到证的,说明他还没具备毕业资格,没毕业资格就不能享受档案放人才市场的干部档案确认和管理。其次是个人身份证,以证实档案确实是本人的。与毕业证户口本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渣冲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