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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四岁男童攀爬石碑时发生意外被砸身亡,如何分责?

深圳一四岁男童攀爬石碑时发生意外被砸身亡,如何分责?

先来了解一下事件的具体情况:

结合具体情况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理解:

街道办事处作为这块石碑的管理方,理应做好对这团燃乎块石碑的日常维护工作。然而造成意外的这块石碑周围却没有任何严谨攀爬的警示标志。更关键的是,这块石碑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发生松动了,但是当地街道办事处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都一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石碑不闻不问,选择了一再推脱,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相关负责人需要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能在平时工作中多一点责任心,这起事故都可能不会发生。即使没有这个调皮的孩子,这样的悲剧同样很有可能发生,而且是早晚会发生。万一碰到刮风下雨,万一碰到台风天气,这块石碑都可能对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石碑是2018年建立的 ,距今也只有短短两年而已。没想到短短两年石碑就发生了松动,在被一名四岁儿童攀爬之后直接发生了倒塌。这不禁让人开始怀疑这块石碑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从石碑的材质来看,当地街道办事处应该是花了不少钱的。但是花了大价钱却造出质量如此低劣的“豆腐渣”工程,究竟里面是不是有猫腻,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此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起事件中,孩子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同样需要难辞其咎。孩子年仅四岁,处于极其活泼好动且充满好奇心的年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需要大人密切关注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孩子们的 健康 不受到外在因素的威胁。

然而这一事件中的父母,却任由孩子在这块巨大的石碑上肆意攀爬。即使石碑不发生倒塌,孩子的行为同样是极其危险的,也极其容易造成对孩子身体的损伤。

事发深圳宝安区,父亲带着男童出。平日工作太忙碌,很少陪子户外去。今日休息有空余,天高云淡空气舒,心血来潮宝贝呼,牵着小手去散步。

来到社区大广场,这里曾经有文物。如今遗址仍保护,四块大碑广场伫。来龙去脉简介书,令人一看就清楚。广场小孩好几个,跑来跑去叫又呼。

四岁男童同伴见,兴高采烈一起处。三孩玩着近石碑,初生牛犊不畏虎。男童手脚往上爬,不料惹发大祸出。石碑突然倒地仆,不偏不倚童压住。

父亲坐在不远处,翻着手机看美女。忽听孩子喊又哭,慌得急忙迈大步。近前一看心发怵,石碑正压子胸脯。口里鲜血不住吐,脸色惨白好痛苦。

心急如焚大声呼,来人帮我把碑扶。两个汉子闻声到,三人抬起石碑除。父亲抱着儿子喊,宝贝一定要挺住。就近送到医务所,医生看罢摇头颅,孩子重伤危险大,快转大的医院去。

急向一二零救助,很快车辆来一部,拖着男童医院赴,可惜回天力已无。男童半路闭了眼,死不瞑目阴间去。父亲嚎啕大声哭,都是爸爸的错误。

闻听广场出事故,居民议论纷纷语。有人说是这石碑,早就松动不牢固,起码足有一个月,没见社区派人补。今日出段厅事是必然,社区责任推不脱。

明天和意外,真不知道哪个会先来。深圳一四岁男童在路边攀爬石碑意外被砸身亡,如此不幸的事情, 最大责任人当属孩子父母照看不严。而该区域的社区服务中心,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月1日,广东深圳一四岁男童惨遭横祸。据悉,出事男童当时正与另外两个孩子在石碑处玩耍,没想到石碑突然倒塌,将男童压住了。

虽然孩子父亲发现情况后立马将其送到了医院救治,但那时候男童已经面色苍白,严重失血性休克。最终,男童由于伤势过重,还是不幸身亡。

对此,我认为,这一不幸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肯定是男童的父母。四岁的孩子,正是调皮好玩的时候,带他外出时, 父母应当做好监察和保护孩子的责任。很多时候,生命就是这样,可能会在一瞬间逝去。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去弥补,有时真的就已经来不及了

此外,据出事地附近知情人士透露,这个地方的石碑早在一个月之前就有松动迹象。而且,这个塌悉石碑是沙井街道办为宣传传统文化和史记竖立的。那如果真是这样, 出事地的社区街道办,就是明显的失责了。事发后,他们对街道所有这样的碑进行了排查。

可如果之前就不疏忽这项工作,悲剧还会发生吗

所以,社区服务部门要给死亡男孩家属一个交代,并给予他们相应的赔偿。只是,那男孩才四岁,就这样没了,着实让人痛心不已

这又是一起因大人照顾不周,石碑管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伤亡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每年有10万名儿童因为意外伤害而死亡,还有更多的孩子因伤害致残疾或者需要入院治疗。而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大多数又与监护人的疏忽大意有直接的关系 。最近在深圳发生的一起儿童伤亡案件再一次给大家予以警示和惊醒。

近日,一位父亲趁着自己休息的时候,带着4岁孩子咋家附近的小公园玩,家长难得陪一次,小孩呢也是非常的高兴。小孩才4岁,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于是到了公园里开始撒欢的玩,老爸自然是高兴,因为是公园里面也没有什么机动车,父亲也就没怎么看自己的孩子。就是爸爸的这个粗心大意,最终发生了惨案。

小孩玩耍一般都是找同伴, 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天生自来熟,小孩和其他几个孩子玩在一起, 玩着玩着几个小孩就玩到了当地设立的一个文物保护的一个石碑面前,小孩子天生就逃,这个小孩和其他两三个小孩就开始围着石碑玩,随后又爬上石碑的底座,最终这个小孩在爬上石碑底座之后,就开始往碑上面爬, 就在这个过程中事情发生了, 由于碑座底部早已出现裂缝,正当小孩往上爬的时候,这个碑突然发生倒塌,直接将这个小孩压在底下 。而这个 碑有几百斤重 ,一个4岁的小孩压在下面可想而知。最终在大人们的帮助下,将石碑移开, 小孩当时就吐血了,救出小男孩被救护车送往医院,但因伤伤势过重最终死亡。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主要还是这位家长看护不到位造成的 小孩4岁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他心中没有这个意识,所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小孩子都会随自己的喜欢做一些危险的事情 ,就比如 小孩在家中卫生家水桶中淹死的事情 ,这是真事。所以,在这起案子中,作为家长的父亲, 对小孩缺乏必要的看护,尤其在小孩做一些攀爬活动的时候,最容易磕到、碰到,此时更需要家长的辅助才能完成 。如果 父亲一直在身边紧紧盯着,家长也能预判到即将到来的危险,及时出手也能避免悲剧,但可惜这位家长太粗心没有做到。

其次设置这个碑的业主单位也是有很大责任的 。既然在公园里设置这样的一个碑,那就要 确保这个碑始终处于安全的状态,不存在所谓的安全隐患 。但是在这起事故中,据附近的老人说, 这个碑底座松动已经存在一定时间里,只不过业主单位一直没有过来修 。我们不知道业主单位不知道这个隐患,还是知道了尚未进行修理,但进行必要的巡查总是要有的, 但是业主单位事实却没有这样做,也就放任着这样危险的存在,最终引发小孩被砸死的事故

在这件事故中, 我认为双方的责任一半一半, 如果没有小孩用力的攀爬,这个碑就不会倒也就不会发生事故。如果这个碑整体完好,即便有小孩攀爬也没事。所以孩子和碑身松动双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起事故。实际上, 发生这样的事故是必然,即便今天不发生,早晚都会发生,只不过是不是造成人员死亡就不好说了。所以说,安全管理工作要常抓严抓不漏死角,否则就会发生类似的悲剧。

男童的监护人(家长)由于疏于看护,未尽到保障男童安全的责任,放任男童的攀爬行为,导致男童意外身亡,家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石碑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攀爬的。如果某项设施的功能就是用来攀爬的,在攀爬途中发生设施坍塌造成伤亡,那么设施管理方应承担主责或全责。

就本次事故而言,由于石碑有所松动,加之幼童的攀爬行为造成了石碑受力失衡而导致倒塌,就是说,攀爬与倒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石碑松动与倒塌之间并无因果关系。石碑并不是事故当天才松动的,往天就松动了为啥没有倒塌?因为没有人攀爬。所以,男童是自己作死了自己,令人扼腕叹息!即使石碑没有松动,只要有人攀爬就有倒塌酿成事故的可能。石碑管理者因疏于管护,未及时修缮加固石碑,应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应在30%以内。

如果男童仅仅路过石碑,或者有轻微接触但并未攀爬,却因石碑倒塌而被砸死,那么石碑管理者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这事情很令人痛心。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应该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这种事情有个原则,一是业主单位要尽到维护职责,确保设施安全,同时还要尽到警示义务,提示群众此地有风险。第二,小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去危险地方玩耍。当然石碑倒塌,也有可能砸伤成年人,这就要看成年人是否疏忽大意,疏于防范,自身是否要归责。至于说发生了事故如何分责,如何赔偿都意义不大。

有些公共设施,不光业主单位需要尽到维护职责,质量监督部门也有义务,比如说游乐设施,过山车一类的。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需要审批报备,同时这一类游乐设施都有质量监管部门需要定期检查合格,方可以运营。如果业主单位没有维护好,导致游客受伤,那么业主和质量监管部门都要负责赔偿。

12月1日,深圳一4岁小孩和几个同伴围在社区的一块石碑玩耍,攀爬时石碑突然倒下砸在小孩身上,小孩送医抢救最终死亡。

这又是一起意外悲剧,不得不说,纵观以往多起的小孩意外事故, 证明了一件事:往往不起眼的地方,也充满了危险。家长照管小孩,真的要时时刻刻地注意,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从这起悲剧中分析,管理石碑的社区村委要至少承担70%的责任,家长承担30%的责任。

首先,一块不到一米高却重达300多斤的石碑树立在那里,至少也得树立得足够稳才行吧。一个四岁小孩才多重多大力气, 因为小孩的攀爬就倒塌下来,这质量也太差了吧,岂不是豆腐渣工程么!

其次,据当地周边的村民说,石碑早就有过松动的痕迹,而且很多人都知道,但是社区村委却没有安排人修理维护过,可见是平常管理松懈不到位。

最后,石碑是树立在空旷处,周围没有围上,也没有任何警示牌,这就是属于工作失责。

而家长呢,的确是看管时有点粗心大意,毕竟谁也想不到小孩会顽皮到攀爬石碑,而石碑却会突然倒塌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家长既是责任方,也是唯一的受害方。

这个问题反应了很多问题,一是小孩家长有很大的责任,你看管不到位,不管石碑有没有危险,一点是你的小孩不能爬上去,二是石碑的松动也是难免的,它立在那里没有人去动它,也不知道松动,最大的责任是小孩的家长,他应该负80%的责任,管理处负20%的责任,不管怎么样?你小孩爬上去你就应该想到危险这个问题?所以,这次事故小孩家长有很大的责任,监护不到位,负主要的责任。

四岁孩子能认识禁止攀爬的字吗?立碑的时候就该弄结实点。这大点儿的工程搞结实点也多花不了几个钱。

在所有石碑上再刻上不准攀爬,在所有路面写上小心路滑,在所有河边插上禁止游泳,最后为什么我还要赔钱,这些人从来不自身找找为啥教育这么失败总要等着在太平间了要赔偿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