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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驶职权,给公民造成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违法行使租胡薯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做指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驶职权,给公民造成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弊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