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又称简体字。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中文的法定标准写法,是与繁体字(台湾当局认为繁体字的称谓有所谓矮化及贬低含义,加上自视正统的政治因素,岛内部分人士称为正体字)相对而言的。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此外,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国亦在传统繁体汉字的基础上实行简化字。简化程度与中国内地基本一致,但不完全相同,例如新加坡简化缓激字的简化力度更明显。 简化汉字由来已久,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 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汉字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简化一直是主要倾向,甲骨文、篆书、隶书、楷书都有简体字。现在见到的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文字是殷商武丁时期(公元前1250年开始)的甲骨文,距今3259年。此前陶文符号只认出了个别符号,还读不出一句话来,因而还不能证明已经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或者文字。战国和秦汉时期是汉字形体大变动的时代,篆书变为隶书,再到楷书,都是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的。由古代篆书到近代汉字隶书的隶变是质的飞跃。东汉后期出现楷书,从此字体才稳定下来,汉字形体是汉朝定型的,一直用到今天,这样我们的文字才称为“汉字”,总共使用了约1849年。 简化的原则是约定俗成。1956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体字大多数古已有之,有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刘复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为证。《简化字总表》第一表350个字、第二表132个字,共482个字。有人考察其中388个字的来源,发现汉代和以前出现的有111个字(占28.61%),三国到唐代出现的有55个字(占14.17%),唐代和以前的合计有166个字(占42.78%),宋代到清代出现的有175个字(占45.1%),清代和以前的合计有341个字(占87.88%),民国时期出现的有46个字(占11.86%),民国和以前的合计有387个字(占99.74%),1949年以后出现的仅有1个字(占0.26%)。 书法家并没有创造简体字,而是使用人民群众使用的文字。但是简化汉字时并没有书法家的参与,因此汉字的简化并不符合美学思想,由于留白太多,大大破坏了汉字的美感。并没有繁体字好看。 书法家写的并非简体字,而是草书符号或草书。很多人以为就是简化字,其实是错误的。 近代汉字简化运动,源于太平天国,为了提升识字率,在太平天国玉玺及官方文件都书简体。经非正式统计,太平天国总共使用一百多个简体字,其中80%为后来采用(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P.38)。太平天国最有名的字是将“国(囯、国)”的“或”改成“王”,不过太平天国灭亡后,文字简化运动也停止。 五四运动的白话文运动为大家所知悉,事实上,文字简化运动应和白话文扰凯袜运动相提并论,因为两者都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在此期间,许多人提出提升国人知识水平的方法,要提升知识水准就先提升识字率,增加识字率就要将复孙枯杂的中国字简化。简化文字获得许多知识分子的赞成,主张使用白话文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赞成文字简化。著名的国学家胡适也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