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网上办理的:
网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的,上传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照片;
网上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上传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夫妻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照片(如果户口薄有第一个子女的信息可不上传);
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
2、现中嫌场办理的:
(1)《四川省生育登记表》1份;
(2)夫妻双方结婚证(或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3)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需提供办理方居住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二)粗雹视本人情况另需提供的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还需提交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2、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还需交回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3、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需提供办理方的居住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4、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各1份提交。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岩培帆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青羊政府--《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