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法人类型

选择A.企业法人和D.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绝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卖饥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法人类型

B选项中的法人合伙式联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法人:即能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一条    并配首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