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大会不需要向村民大会授权。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 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败行祥表会议的主要职权有:制定规章权;人事任免权;议事决策权;民主监督权。
扩展资料: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察搏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带袭、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