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如何区别理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款和第2款

如何区别理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1款和第2款

不可抗拒因素,实际上在法律上称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物销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罩渣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理斗迟由:至于其他特殊情况,是指不可抗力之外的,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情况,如相对一方突患重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