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阐明一下空头支票与空白支票的区别空白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是指:单位正雹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孝姿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日常生活中一些“空头支票”的列举:我国票据法明文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然而,一些老总总是轻易许下诺言,说什么“有事呼我,我是有求必应”,“24小时跟踪服务”、“绿色住宅”、“五星级家园”或者“咱俩谁跟谁”,“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等我好消息吧”……等巧清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