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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醛的危害?

乙醛能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刺激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 表现为眼球结膜充血、咽部充血和呼吸系统损害。

乙醛的特殊毒性效应,涉及致癌、遗传毒性和肝脏损害等方面。关于乙醛的肝脏损害效应,来源于对酒精性肝损害的研究。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乙醛就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2B类致癌物质,即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充分,对人体致癌性证据有限的可能致癌物。

乙醛的危害?

扩展资料:

乙醛的安全标准:

2012年3月则衡1日,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乘用孙竖做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乙醛的浓度要求为≤0.05毫克/立方米。本次报道的车内空气中0.054毫克/立方米-0.068毫克/立方米乙醛的存在,人们一般不会觉察。

依据目前的医学研究,乙醛对人体纤和的危害需要很高的接触剂量。接触90毫克/立方米的乙醛蒸气15分钟,会出现轻微的眼刺激症状;接触360毫克/立方米的乙醛蒸气15分钟,可致眼充血和眼睑红肿;接触243毫克/立方米的乙醛蒸气30分钟,会发生轻微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车里的乙醛有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