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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员工私卖简历是真的吗

智联员工私卖简历是真的吗

:据报道,智联招聘的销售员工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将公司15余万条个人简历低价销售给某公司人事经理。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智联员工私卖简历这件事是真的吗?智联员工是如何窃取用户简历信息的呢?我们应该在网投简历的时候怎么做才能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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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2日,智联招聘的经营者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巡检发现,自2015年1月起,该公司销售人员申某私下出售几十万条个人简历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个人信息。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销售人员去找有招聘需求的公司,双方签署《服务合同》,对方缴纳服务费用后,公司会提供网站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給对方,对方在已开通的权限内对简历库的个人简历进行下载。

智联员工私卖简历怎么做到的?

利用系统漏洞低价出售

个人简历中包含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都在其内,然而却有人在倒卖这些信息牟利。

6月2日上午,知名求职人才网站智联招聘的两名内部人员被检方指控利用公司漏洞,向某公司人事经理私自出售个人简历信息15.5万余条,三人因涉嫌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

2016年6月22日,智联招聘的经营者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网聘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巡检发现员工申欢有多笔非正常业务操作,经公司统计,自2015年1月至今约有48万份个人简历信息被申欢私下出售,个人获利约100余万元。

申某使用几十家伪造的公司名称与网聘公司签署合同,从公司骗取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以低于公司的价格出售,供他人下载简历。公司每份简历对外的市场报价是50元,但申某对外兜售价格为2元一份。很快,申某及该公司客服人员李某,以及购买个人简历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余某一同被抓。

申某等三人均为大学文化程度。据指控,申某、李某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将公司的155772条个人简历信息低价出售给余某。

检方认为,申某和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余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每份简历以不到3元价格倒卖

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申欢供述,智联招聘专门为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的企业,以及需要找工作的个人提供信息平台。简历下载是智联招聘的一个盈利点,大量求职者会在智联网站上发布个人求职简历,简历中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电话,邮箱号等信息,在转让求职者简历时取得了用户的同意。

按照公司规定,需要招聘的企业要与智联招聘签订合同以获得求职者简历,公司报价为一份个人简历信息50元,但一般都有优惠,企业可以用十几元一份的价格购买。

一旦客户购买了一定数量的个人简历,申欢会把网站的一个账户和密码发给客户,客户在智联招聘的网站上自行提取简历,智联招聘的客服人员随后会确认提取完毕。申欢发现,如果客服人员不确认提取完毕,账户内的简历信息便会恢复,可以用这些恢复的简历进行二次出售,谋取利益。

申欢表示,余秋云曾经是另一家著名招聘平台网站的工作人员,两人在业务中认识,后来余秋云找到他,称愿意以每份简历2元至2.5元的价格购买这些简历。申欢随后找到智联招聘客服李超,答应每私自出售1000份简历就分给其200元,两人以此漏洞提取大量简历,倒卖给余秋云。申欢称,自己一共从中获利近40万元,分给李超3万余元。

昨天庭审期间,申欢和李超当庭认罪。购买简历的余秋云也认罪,其表示自己从中挣了三四万元,但对公诉方认定的购买个人信息数额表示异议。

辩称没获利反而有亏损

昨天,申某等三人对指控罪名均认可,但余某认为其购买的简历信息没有指控的15.5万条,而只有两万条左右。

申某供述说,他在公司做销售期间压力很大,如果完不成业绩,一分钱奖金都拿不到。因经常有人私下问他能否将个人简历便宜出售,于是就想挣点钱。2016年4月,其发现公司存在漏洞,客户凭用户名和密码到公司的简历库下载完简历信息后,要和公司客服人员确认是否使用完毕,如果客服回复没有使用完毕,数据就又恢复到初始的状态,他便可以将这些新生成的个人简历再卖给他人牟利。

因获取简历需要客服人员配合,申某就找同事李某帮忙,每次会发给对方200元微信红包。【后来李某觉得钱少,我答应每1000份简历给他200元。】

虽然申某并未明确告知李某做什么,但李某心知肚明,他曾提醒过申某,别卖太便宜。李某当庭承认,如果卖得太便宜,就不值得做。除了帮申某的忙,自己也有贪图小便宜心理。李某称,申某给了他4万元好处费。

余某是申某的老客户。他供述说,他去年刚跳槽到这家公司,以前的合作伙伴问他能不能搞到便宜的个人信息和简历,于是就找申某。余某曾供述,他从申某处购买信息总共花了八九万元。

当公诉人问及获利情况,申某称,为了完成业绩,他曾自己出钱垫资给公司45万元。算上这笔钱,他非但没赚,反而还有亏损。

庭审最后,检方当庭建议对三被告人分别量刑三年至五年、一年至两年以及四年至六年。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