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禁食名单还没公布。
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并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但猫狗禁止食用。
禁食猫狗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行做法《条例》第二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到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