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请问,治安处罚法43条-殴打他人的条款中,“多次殴打”治安案件中违法较严重行为是指什么?通俗具体的讲是一顿殴打3-4拳;还是对人殴打3-4顿(我认为是3-4个独立的治安案件)。如果我描述不准确,请您举例说明“多次殴打”具体是什么样的案情,谢谢。治安处罚法解释只界定“多次”为3次以上。
无论是殴打同一个人,还是殴打不同的人,只要累计殴打他人3次以上,就属于“多次殴打他人”。
殴打某人3顿以上,是“多次殴打他人”;前天殴打张三1次、昨天殴打李四1次、今天殴打王五1次,累计殴打他人3次以上,这也是“多次殴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