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之道。传统意义指贞节、孝敬、卑顺、勤谨而言。
《谷梁传·襄公三十年》:“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 伯姬 之妇道尽矣。”
《史记·五帝本纪》:“舜居妫汭,郑胡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喊和拦
《后汉书·列女传·鲍宣妻》:“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唐 韩愈《楚国太夫人墓志铭》:“皇姑以夫人能尽妇道,称之六亲。”
清 李渔《蜃中楼·怒遣》:“我儿,爹爹与叔叔替你许下人家了,不久就要于归,勤勤的学些妇道。”
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妇道既昌,千室良善,岂不然哉!”
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用于约束妇女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三从”与“四德”的合称。根据“内外有别(即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棚野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