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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工作的主管单位是?

反间谍工作的主管单位是?

法律分析:1、第一局(机要局)主管密码通讯及相关管理2、第二局(国际情报局)主管国际战略情报搜集3、第三局(政经情报局)主管各国启芦政经科技情报搜集4、第四局(台港澳局)主管该地区情报工作5、第五局(情报分析通报局)主管情报分析通报、搜集情报指导6、第六局(业务指导局)主管对所辖各省级厅局的业务指导7、第七局(反间谍情报局)主管反间谍情报搜集8、第八局(反间谍侦察局)主管外国间谍的跟监、侦查、逮捕等9、第九局(对内保防侦察局)主管涉外单位防谍,监控境内反动组织及外国机构10、第十局(对外保防侦察局)主管驻外机构人员及留学生监控,侦查境外反动组织活动11、第十一局(情报资料中心局)主管文书情报资料的搜集和管理12、第十二局(社会调查局仔冲)主管民意调查及一般性社会调查13、第十三局(技侦科技局)主管侦技科技器材的管理、研发14、第悄戚带十四局(技术侦察局)主管邮件检查与电信侦控15、十五局(综合情报分析局)主管综合情报的分析、研判16、第十六局(影像情报局)主管各国政、经、军等影像情报,包括卫星情报判读17、第十七局(企业局)主管该部所属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法律依据:《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关于实施<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 第三条 本市间谍行为线索的接受、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