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两岸全面三通还没有实现。两岸“三通”是指台湾海峡两岸之间双向的直接通邮、通商与通航,而不是局部或间接的“三通”。1.1通邮 在邮政业务方面谈猜。1993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签署《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两岸邮政部含巧型门正式互办挂号函件业务。 在电信业务方面。1996年,中国电信与台湾中华电信建立两岸直接电信业务关系。通过1999年、2000年先后建成的中美、亚欧、亚太海底光缆,建立了两岸直达通信路由。两岸电信部门已开办电话、数据通信、移动电话漫游、电视电话等业务。 1.2通航 在海上通航方面。1997年4月,福州、厦门和高雄间的海上试点直航开始运行。2001年初,考虑到金门、妈祖民众的需求,大陆方面为金、马与福建沿海地区的海上通航尽力提供协助。双方使用两岸资本并在两岸注册的船舶,采用只挂公司旗的方式,开通了两地海上客运、货运航线。 在空中通航方面。1995年12月、1996年8月,澳门航空、港龙航空分别开辟了澳台、港台航线,实现了大陆经澳门、香港至台湾“一机到底”的间接通航。2003年春节期间,为便利台商返乡过年,大陆方面采宽御取灵活务实的办法,批准台湾6家航空公司共16架次包机,从台北、高雄经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台商。 1.3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