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必须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颂兆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扩展资料: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现役军人和预指樱肆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唯轿兵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