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港府规定,香港逗留工作满七年通常性居住之后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1. 网上核实永久居民身份清旁喊:首先是要在香港满足通常性居住七年之后到入境事务处网站网答野上递交申请。
2. 本人带着香港身份证、港澳通行证、IANG贴纸和通知信亲自到入境事务处核查材料。
3. 办理香港身份证。
4.两周之后就可以来领取永久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入境条例》
2A 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权
(1)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权,换言之,他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 (由1997年第124号第3条修订)
(a)在香港入境;
(b)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c)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
(d)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2)即使有第(1)(c)款的规定,在1987年7月1日之前有递解离境令向其发出的人,不享有香港居留权,除非该递解离境令已期满失效或撤销。
2AA 确立附表1第2(c)段所指的永久性居民的身分
(1)任何人作为附表1第2(c)段所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只可藉其持有以下文件确立 ——
(a)发予他的有效旅行证件,和同样是发予他并且附贴於该旅行证件上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
(b)发予他的有效特区护照;或
(c)发予他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分证。
(2)任何人凭藉其作为附表1第2(c)段所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而享有的香港居留权,只在按照第(1)款确立了他作为该类永久性居民的身分时方可行使,而据此当其作为该类永久性居启尺民的身分并无如此确立时,他就本条例而言须视作并不享有香港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