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个人所得税基本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所售房屋是卖方家庭在本市唯一住宅,且获得不动产去证(或老房本)满五年,俗称“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房屋不是满五唯一,巧毁需缴纳个税,计税公式分为:
1、普通商品房和经适房: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已购公房: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察盯格×1%
已购公房败宽和一般为成本价购买,必须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因此是在住房不唯一的情况缴纳个税。
二、如出售房屋是他人赠与的房产,再次出售时,个税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计税价格-获赠时支出-再次转让时其他税费-其他合理支出)×20%。
三、如出售房屋为继承房产,不满足满五唯一时出售,个税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上次成本价)×20%。
要注意的是,各地房管系统对于各个区域的房子有一个最低过户指导价,为防止避税情况出现,缴税过户价格均不能低于此指导价。
由于网签价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被做低避税,因此缴税基数,也就是过户指导价,有可能比网签价格还要高。
但这个过户价格并不公开,并且会有调整,只有在预约缴税时才会知道当前交易房屋的缴税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