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发源地是北京。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困或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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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的特征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一些语词当地极少使用则在其它地方采音)。1953年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派出的语桐尺老言专家,他们在为制定中国通用语言规范进行取音考察,在滦平的金沟屯镇、巴克什营镇、火斗山乡三地进行了语音采集。
作为全国规范,普通话需要音节口型顺畅,声调简明,易于分辨,甚至要求语速适中,气流连贯,韵味充足,适于广播、演讲和日常交流,如此才适合作为推向全国的公共用语。从后来普通话的规范来看,滦平日常的语言非常符合这些标准。
滦平话音准分明,字正腔圆,语调比当时的北京话要“硬”一些,显得直接、清晰、明确,尤局升其是没有北京胡同音那种儿化、省字、尾音等发音习惯,易于学习推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