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定点经营制度、生产总量控制制度。其中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国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斗首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要确定需求总量,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吵宏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第十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升销册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