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副校长醉驾被不起诉,好的认错态度就可以避免处罚吗?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皮尘一番探讨,希望这些顷握宽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不起诉认定书引起网民探讨,湖南一学院副校刘某某酒后驾驶被查获,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14毫克/100mL。人民检察院觉得其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自行认罪认罚,醉驾的方式未导致危害不良影响,决策对刘某某不起诉。据统计,刘某某硕士学历,湖南某学院副校,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0月18日被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侯审。
据统计,2021年6月5日1时左右,刘某某饮酒后驾车雀亮小轿车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周边考虑,经过映日路、麓云路、枫林路、橘子洲大桥、五一路、车站路、远大路,行车至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车站路口至东二环路口道路时被值勤警察破获。经当场酒精含量呼吸检测,刘某某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14毫克/100mL。接着,警察依规将刘某某带至湖南省旺旺医院抽血化验备检。经长沙市公安局证据评定所鉴定,刘某某的血液循环系统中乙酸乙酯含量为114.8毫克/100mL。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觉得,刘某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因涉嫌的案情,认罪态度好,自行认罪认罚,醉驾的方式未导致危害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要求,不用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决策对刘某某不起诉。这一事情引起网民强烈反响,有网民强调,以刘某某的情形看来,其血液酒精测试值远超80mg/100ml的酒驾评定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观点令人难以理解。
新闻记者发觉,一样是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22日公布的不起诉书表明,上海某有限公司湖南省区主管张某某,2021年6月14日23时左右,张某某饮酒后驾车小轿车被值勤警察破获,张某某的血液循环系统中乙酸乙酯含量为105.7毫克/100mL。该人民检察院觉得,张某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因涉嫌的案情,认罪态度好,自行认罪认罚,具备悔过主要表现,血液中乙酸乙酯含量较低,醉驾的方式未导致危害不良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策对张某某不起诉。
2021年12月,陕西西安未央区交警队发觉姚某酒后驾车,做到醉驾标准。警察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姚某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而检察官查清后觉得,姚某虽系酒后驾车,但违法犯罪剧情轻度,系初犯偶犯,具备挑明剧情。充分考虑,决策不起诉姚某。
赵良善表明,刘某某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14毫克/100mL,组成醉驾。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要求:“在路面上驶车,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处拘留,并罚金:(一)追求竞驶,过失致人重伤的;(二)醉驾机动车辆的;(三)从业校巴业务流程或是游客运送,比较严重超出额定值乘客载人,或是比较严重超出规定车速行车的;(四)违背危化品安全工作要求运送危化品,严重危害信息安全的。”,刘某某组成危险驾驶罪,可被判6个月以内拘留。
可是,因刘某某认罪态度好,自行认罪认罚,醉驾的方式未导致危害不良影响,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要求:“针对违法犯罪剧情轻度不用刑事追究的,可以免于刑事处分,可是可以依据案情的差异状况,给予训诫或是勒令具结悔过、道歉、损失赔偿,或是由主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法或是纪律处分。”
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要求:“针对违法犯罪剧情轻度,按照刑法要求不用刑事追究或是免去酷刑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策。”,可以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策。因而,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作法是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