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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搬迁补偿标准

异地搬迁补偿标准

异扮纳地搬迁补偿标准如下:1、对于异地搬迁的国家补助标准,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贫厅源没困户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2、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补助0.75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人均补助0.63万元。每户按2.8人计算,户均补助10.87万元。流程如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裁决拆迁;(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裂袭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