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更换损坏公章的办理流程:
1、备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签名跟写上电话号码,需本人签名)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签名跟写上电话号码,需本人签名)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晌喊复印件上签名跟写上电话号码,需本人签名)
企业开业通知书(没有开业通知书的就用公司更变(备案)记录,有工商局盖章的原件跟复印件1份)
公章有备案的,写一份更换申请书就好。如公章以前没有备案过的,就要写保证书跟申请书。
2、去公安分局办理备案手续,拿到回执之后去刻制公章,之后拿回公章到分局去,这样就可以更换新的公章了。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需刻坦信制公章的,须经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批准,并办理公章刻制换信手续。刻好后须将印章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会印章实行专人管理。
第二条 印章宴信野使用审批。印章使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审批制度。
第三条 严格印章使用管理。印章使用时必须有审批手续和用章登记,对不符合审批手续或不属于用章范围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当拒绝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