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同性恋打压 在美国,对同性恋的恐惧的最极端方式就是谋杀一个被认为是同性恋的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这个人究竟是否是同性恋还是不清楚的。在这些案例中,被告会辩解道他们的行动是因为一时的恐惧:因为他们相信被害者正在“走向他们”。这种现象通常被同性恋社区认为是“同性恋恐惧防卫”。
当然,谋杀是恐同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它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更常见的是非致命的殴打、枪击、刀刺等等。在同性恋者之间广泛存在对身体暴力的恐惧,并且很多人因此移居到郊区地方以确保他们的安全以及在同性恋社区获得更多他们自己的文化氛围。甚至郊区环境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有的年轻群伙可能会到同性恋社区里寻找目标。 更通常的是,同性恋恐惧者通过歧视来表达他们自己。对同性恋的歧视在世界范围仍然是公开可见的。一系列明显的非歧视法律和雇主资源改变的政策虽然有广泛的争议,但是也开始改善同性恋的待遇。但是,很多法同性恋权利组织表示,很多这些法律和政策在事实上是对异性恋的歧视。同性恋权利活跃分子并相信这些声明,并进一步宣称仍然存在很多微小的对同性恋歧视的方式。因为这样,同性恋者仍在讨论他们对被解雇、拒绝住房或各种方式的厌倦的担心和恐惧。
同性恋是受到纳粹迫害的一个群体。请参看纳粹德国的同性恋者、粉红三角形。 在美国的纽约州同性恋者欢呼雀跃时,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地区)的同性恋者生活在“地冲没下状态”并时刻准备着丢掉性命,这其中以伊朗最烂租具代表性。
作为一个历史悠久、充满活力的国家,继伊斯兰革命以来,伊朗包括穿衣规矩在内的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在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上,伊朗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2005年7月19日,伊朗东北部马什哈德市的司法广场。两名穿着白色半袖上衣、被布带蒙着双眼、双手反绑在身后的男孩儿被人带到了已经安置好的绞刑架下,他们的罪名是暴力性侵犯另一位13岁的男孩儿。
官方最初仅以姓名缩写M.A。与A.M。称呼两位当事人。后经媒体查证,两人分别是16岁的阿斯加利与18岁的马宏尼。半官方的伊朗学生新闻社在当天也发出了这一报道,并发出了行刑现场的照片。
事件被公开后,据一些同性恋者反歧视团体得到的消息称,当局只是以性侵犯罪名作为对两少年处以绞刑的借口,而散历纳真实原因是他们是同性恋者。
一名不愿意向外界透露姓名的伊朗当地人士说,阿斯加利和马宏尼原本就是一对同性恋人,他们是被其中一位的家长送交当地警方的。热恋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会被判处绞刑,他们在被处决之前已经在监狱里待了14个月,遭受鞭笞228次。
2007年12月,伊朗政府又处死了一名发生同性性行为的青年;2008年,伊朗政府以同样的理由处死了7名青少年。自1979年以来,伊朗已有4000多名男女同性恋者遭到处决。
在伊朗,针对女人的法律非常严格,女同性恋的遭遇也比男同性恋更为艰辛。
2005年,伊朗人伊曼巴什的女友因同性恋被伊朗警方拘捕,并被判处死刑,而她则逃往英国。伊曼巴什表示,如果她回伊朗,可能会像她的女友一样被判死刑,“我绝对不会回伊朗,如果我回去了,就只有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