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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拍卖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拍卖房地产过户税费按三级市场转让计算,而拍卖的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通过法院拍卖的芦春需提交的资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竞授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5)原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公告作陪仿耐废;(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需提交用地补充协议和付清地款证明。   大坦由业主自行委托拍卖行拍卖的需提交的资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竞授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原产权证书;(5)委托拍卖的公证书。   1、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如拍卖的房地产属司法机关委托拍卖的,应提交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产权登记;如拍卖的物业属权利人委托拍卖的,应提交权利人的委托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时,均应按转移登记交纳税费。   3、在拍卖未付清地价款的房地产时,应先向市规划国土局申请,经批准并补办有关手续后才能拍卖,并且在过户时应先补交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