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党和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作用分析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起源于生物学中的有机理论,20世纪初被引入到社会科学中来,到60年代中期结构功能分析成为整个社会科学中最时髦的方法之一,也是在这时成为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和解释模式之一。 政治结构功能分析的基本任务是解释特定的政治现象、反复发生的政治行为模式和这些行为发生于其内的政治系统。结构是指系统内那些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列,它是行为借以发生的方式,是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功能指的是与行为方式的目的过程有关的影响,简单地说,就是产生特定影响的行为结果。结构与功能密切联系,不可分离。任何结构总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功能,而任何功能总是来自于这种结构。一项单独的功能可能通过许多结构的联合而得以实现,相反,任何一个既定的结构也可能履行许多不同性质的功能,用上述原理来分析政党这个政治主体,可见政党的功能是政党结构自身所具有的,所以讲政党的功能就是指政党的结构功能,政党具有结构功能的原因,从客观上说是社会利益分化的结果。利益分化使得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产生保持差异、维护共同利益的要求,这种要求被一种物质外壳所巩固就产生了结构。从主观上说,它是出于协调人们政治意志,使之能集中起来的要求而建立的。因为没有这样一定的稳定的组织方式即结构,人们的政治意志就不能集中,就不可能形成一个主体,就不能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与其他政治实体产生联系,发挥作用。 政党的功能由政党的结构所产生,所以结构功能也表现为控制功能。政党的结构有内部结构和外结构之分,其功能也有内部的控制功能和外部的控制功能之分。 政党的内部控制功能主要是提供政治意志的协调机制,目的是保证政党内部诸因子的意志通过这种协调机制构成一种合力,从而实现意志的不同程度的集中,使政党保持其质的规定性。它首先是以一定的纪律为基础的组织系统,以达到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同时,有了纪律和组织还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共识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使之维持自身发展的动力,这种共识就是政党的纲领。这种在一定纲领和纪律基础之上产生的组织系迅模统就构成了政党的内部结构,这种结构再通过内部的一定中介,形成不同程度的统一认识和意志,即产生政党内部的控制功能。也就是说,政党的内部结构包括政党组织严密程度、目标明确程度,成员状况,所要解决的是主体的统一利益和政治意志如何形成的问题。 政党的外部结构即该政党与其他各政党的相互关系的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性反映它与其他政党相互作用的方式。其产生的原因是各政治主体之间因为不同利益所产生的政治意志的差异而彼此处于互相影响、互相制约、互相作用或冲突之中。然而,它们各自行为的性质、方向、方式、发展趋势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经济基础之上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因而便形成某种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模式就形成了政党的外部结构。 政党外部结构所解决的是各政党主体的政治意志相互作用和状况。政党外部的控制功能以其内部控制功能为基础,并以政党内部功能提供的能量为基础。政党的外部结构决定政党的政治参与、政治管理和监启好督功能。 政党结构功能的特点是,它既使主体活动成为可能,又限制其活动的性质、方向、状况等,使政党在一定亩旁缓的范围内,循着一定的轨道来进行活动。 西方政治学家曾对政党的功能进行了研究和概括。他们认为政党和大多数社会实体一样并不只具有一项功能,而具有若干功能。如日本学者因泽宪芙把政党的功能归纳为四项:第一,政党对其成员利益的集约功能;第二,补充和选出政治领导人的功能;第三,决策机构的组织化功能;第四,政治社会化的功能,等等。用政治结构功能方法分析,可见前三项是政党内部功能的体现,后一项是政党外部功能的体现。 关于政党制度,我国出版的政治学著作中的定义不完全统一。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制度就是“组织起来的程序”或者叫“社会活动的规范化”。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如何实现自身的运转,行使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生活的活动方式、方法规则和程序。政党制度反映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或政党同政党之间、政党同政权之间关系。广义的政党制度,包括三大要素:一是国家对政党的政治地位、活动规范和执政、参政的法律规定;二是事实上形成的政党活动方式、执政参政方式、党际关系、政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政党的体认程度;三是政党自身的政治纲领、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 从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来说,它是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在西方,这个主体主要是政党组织的选举组织和议会及议会党团。这些政治主体有它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如果从政党制度的内涵看,政党制度又是政治关系的体现,因为政治关系是指政治主体之间的本质联系。政党制度包含了各政党作为政治主体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还包含有各政党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本质的联系,所以,政党制度的功能同时是一种政治关系的结构功能,这是我们在分析政党制度时应该看到的。 政治关系有政治关系特定的结构,其结构是维持某一政治关系的各种内在因素的组织方式,通过他们显示出某一类政治关系的特征。具体地说,就是维持某一种政治关系的一系列现实条件有机结合的形式,这些现实条件是按照一定的规律、采取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是若干个不同层次或级别的主体所形成的综合性的结构。 政治主体之间本质联系具有以下特点:1.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并表现出极大的稳定性。2.任何一种政治关系的形成都遵循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3.政治关系一旦形成之后,就具有了不能为人们意志随意改变的客观内容。政党制度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反映政治主体之间的本质联系,这些特点也都具备。 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是政治生活的主体之一,作为政治社会的主角,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样要履行一定的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历史条件不同于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特殊国情基础上的政党制度,由此决定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和功能既有相同于一般政党制度的功能外,还有与一般政党制度不同的地方。 用政治结构功能方法分析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我们首先看到,它有相对稳定的组织系统,即执政的共产党和宣布接受共产党政治领导的八个民主党派。但这种组织系统还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共识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使之维持自身发展的动力,这种共识就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即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江总书记把它总结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建立在一定政治基础之上所产生的组织系统就构成了多党合作的内部结构,这种结构再通过一系列多党合作的形式,如通过在多党合作组织形式人民政协中的运作,形成各党派之间的统一认识和意志,产生多党合作的内部控制功能。这种控制功能提供多党合作政治意志的协调机制,保证其内部诸因子的意志通过这种协调机制构成一种合力,从而实现各政党意志的不同程度的集中,使多党合作保持其质的规定性。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及其各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及其一系列监督形式,以及保障各政党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权利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构成政党制度外部结构。在外部结构基础上产生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外部控制功能主要是造成参加合作的各政党相互作用的一定格局、空间和控制相互作用的方式。外部结构功能解决的是各主体的政治意志相互作用和状况的问题。 从多党合作制度所反映的政治关系的结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结成一对基本的政治关系,各政党与国家政权结成另几对政治关系。其中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政党制度中主要的和基本的政治关系。在这对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享有公认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执政党领导,同执政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加执政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对国家实行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而且对各民主党派实现政治领导。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内容就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参政议政的结构、途径和方式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到政府任职等等。上述现实条件按照一定的规律、采取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就是我们今天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若干个不同层次或级别的主体所形成的综合性的结构。 根据政治关系是政治主体之间本质联系的原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这种政治关系的形成,遵循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其客观性表现在反映了一定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和要求。也就是说,政治关系的深层次决定因素并不在政治领域中,而是深藏于经济领域。经济关系是决定政党制度的根本因素。同时,政治关系反映了政治权力和利益的客观性。多党合作政治关系建立的实质是一种权力关系,而权力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关系。权力施加者的利益推动他们建立某种政治关系,而权力接受者在一定力量对比基础之上的现实利益也使他们不得不接受、承认这种政治关系。于是,某种政治关系便在这种利益对立统一、复杂交错的作用下,形成并维持其相对的稳定。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关系是政治实体利益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它代表着全体劳动人们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根本利益要求;中国各民主党派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士反帝爱国、要求民主的革命愿望,以及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利益要求,两者政治利益上的一致与差异,形成两者在中国革命进程中的合作与斗争。在革命最终的转折关头,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与较量中,各民主党派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形成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治关系。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国家政权中的执政党,它代表着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利益要求;各民主党派则代表着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致力于社会主义的利益要求,成为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两者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和具体利益上的差异,决定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治关系的形成。在实际的政治过程中,若没有执政党对参政党的政治领导,没有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行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治关系就没有实际的内容和现实的意义,政治运作就无从谈起。 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就是在这样的一系列条件和基础上建立的。而它一旦形成之后,就具有了不能为人们意志随意改变的客观内容。 承认政治关系的客观实在性,就是要求我们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善于透过人们主观作用造成的复杂的偶然性,去揭示其中内在的必然性。也要求我们不把任何一种政治关系仅仅看作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即偶然性的产物,因而看成是可以任意加以改变的政治关系。联系社会上总有一些用西方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理论体系,来看待和评价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或者说要照搬别国的政党制度模式的论调,从上述原理中我们也能找到其不能实现和不可能实现的原因。 中国的政党制度呈现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格局,参与国家政权的各政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党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政党之间是平等合作关系,不是竞争,你死我活的对立关系,这就说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内在结构不同于西方政党那种对垒式结构,这种结构功能决定我国政党制度的功能是: 1.最大限度地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在多党合作政党制度中的执政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参政党代表其他阶级和阶层的群众,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在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之中,因此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可以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最大的发扬。政党制度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具有较大的整合功能。我国政党制度的模式表现为宝塔型结构,这种结构的特点在于向上的阶梯越高,规模越小能量越大,它体现了政治生活中某种集中化的倾向和要求,是政治意志集中的最直接体现形式,并且这种集中方式是自觉进行的,因此具有极高的效能,能够发挥其它模式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和效能。 3.具有协调党际关系和互相监督的功能。在我国政党制度下,执政的共产党和参政的民主党派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它们之间不存在在朝在野之分,体现了政治决策机制主体诸元素的平等性。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有序化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适合政治决策过程民主化、科学化及对政治决策结果完善化的要求。能够实现多党派在体制内的共同发展的作用,起到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的作用。 除此之外,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以及多党合作实现的形式和方法,这些构成政党制度的外部结构。政党制度的外部结构可以转化为外部结构功能,使我国政党制度除了具有支持政治制度,协调社会矛盾,和解冲突的一般功能外,还有本身的特殊功能与作用。即政党可以控制大众媒体,宣传和介绍政党的纲领主张,方针政策,宣传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教育全体公民,提高全社会精神文明素质。由于我国政党制度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和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它是高于历史上任何一种政党制度,并且它与政治发展的方向相一致,具有能够适应社会政治发展的最终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