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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交社保怎么算

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码冲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

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歼模橘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社保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单位补交社保怎么算

扩展资料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不一定进行补缴。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氏团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