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乎拍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岁清羡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正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