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是“3·20玉林女护士杀害男医生案”的罪犯李凤萍吗?必须死刑,而且只能死刑!杀人,碎尸,为了销毁证据煮尸扔下水道,这比药家鑫捅张妙还要残忍。问题是作案后还能若无其事上班,出租房里还有部分未处理的尸体,如此强大的犯罪心理素质,怕是凌驾于林森浩假装关心照顾中毒的黄洋。另外网上是男医生罗某有错在先,这里说明下,李凤萍平时消费不节制,入不敷出,最后网赌导致债台高筑,如果她自己能控制消费欲望,也不会沦落到除了罗某没凳肢历人愿意借她钱的地步,如果她能悬崖勒马,控制消费,及时还清借款。也不会被罗某要求肉偿。沦为罗某的泄欲工具,她还有机会求助民警,但她偏不,非要做出杀人碎尸的行为。这跟当年药家鑫一样,如果送张妙就医,就算当场逃逸都不至于死刑,就算发生冲突一时激动捅一刀后逃跑,也有概率免死,但他非要连捅数刀。可以说自己把自己生还的道路统统都堵死了,除了死饥锋刑也没什么可判的了。有人说李凤萍一定枣搜是被逼无奈才杀的人,没错,药家鑫也不像是随便杀人的人,林森浩不像是随便就投毒的人,只是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智商会无限接近于零。“激情杀人”的辩护没有阻止药家鑫死刑,177名复旦学子联名信请求也没有阻止林森浩死刑。你说,李凤萍有什么资格不被判决并执行死刑?有什么资格上诉要求改判死缓和无期?因为性别是女的?因为长得漂亮?如果可以靠性别女+颜值高获得免死金牌,那法律威严何在?恐怕任雪的棺材板快要压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