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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所援助过的国家

1、朝鲜

1960年,迟明中国供应朝鲜10万锭的棉纺设备,并供应其他项目。

1961年,中国援外支出接近偿还外债的支出。

1962年以后援外更超过了偿债。

1958年至1963年,这个中国最困难的时段, 中国以无息贷款方式为朝鲜承担了纺织厂、轴承厂、糖厂、热工仪表厂、继桥睁电器厂、电子管厂、无线电零件厂等29个成套项目。

2、蒙古

1956年,中国开始向蒙古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中蒙两国签订经济和技术援助协定,中国无偿援助蒙古1.5亿元人民币。

1958年和1960年又向蒙古提供两笔长期低息贷款,由于蒙古缺乏技术力量,援助项目都采取“交钥匙”方式, 即中国包揽一切, 全部建成后把钥匙交给蒙方就行了。

到1964年,共建了2座火力发电厂、毛纺织厂、玻璃厂、造纸厂、砖瓦厂、蔬菜农场、养鸡场、医院、疗养院、6座桥梁等21个项目,中国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3、阿尔巴尼亚

中国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一直是在自己遭受封锁、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的。 从1954年起,中国向阿提供经济、军事援助折合人民币100多亿元,阿总人口才200万,平均给每人达4000多元(当时中国人均年收入不到100元,有的地方农民干一天才8分钱)。

 至1978年6月底,中国帮助阿兴建了钢铁、化肥、制碱、制酸、玻璃、铜加工、造纸、塑料、军工等新的工业部门,增建了电力、煤炭、石油、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等工业企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共计承担了142个项目,其中建成的92个,基本建成和正在建设的23个。

 为建设这些项目,中国先后派出近6000名专家,并为阿尔巴尼亚培养了几千名技术骨干。 中国援阿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1公顷地400公斤,远远超过我国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军援项目之繁、数量之大,也远超出阿实际需要。  

60年代初,中国把苏联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项目全部包下来,援助规模不断扩大,几乎有求必应。 1960年底,正值中国最严重的灾荒时期,却还是紧急援助了阿尔巴尼亚5万吨粮食。 

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急需的东西,甚至包括2100万美元的自由外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50年以来,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大洋洲和东欧等地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经济和技术援助。

中国所援助过的国家

扩展资料:

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有8种方式: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

成套项目

成套项目援助是指中国通过提供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等援助资金帮助受援国建设生产和民用领域的工程项目。

中方负责项目考察、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全部或部分过程,提供敏旦岁全部或部分设备、建筑材料,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项目竣工后,移交受援国使用。

成套项目是中国最主要的对外援助方式。从1954年开始,中国利用成套项目援助方式为越南、朝鲜两国修复被战争破坏的铁路、公路、港口、桥梁和市政交通等设施,并援建一批基础工业,为两国战后重建和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此后,成套项目建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在对外援助支出中一直占有较大比例。目前,成套项目援助占对外援助财政支出的40%左右。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000多个与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成套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文教、卫生、通讯、电力、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

一般物资

一般物资援助是指中国在援助资金项下,向受援国提供所需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性产品或单项设备,并承担必要的配套技术服务。

中国对外援助最早是从提供一般物资开始的。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在国内物资十分短缺的情况下,为支持广大亚非国家争取民族解放和发展民族经济,向上述国家提供了大量生产和生活物资。

除单项提供援外物资外,中国还配合成套项目建设提供各种配套设备和物资。中国始终将国内生产的质量最好的产品作为援助物资,提供的物资涉及机械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用品、食品、药品等众多领域。

这些物资满足了受援国生产生活急需,其中一些设备如民用飞机、机车、集装箱检测设备等,还促进了受援国装备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

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是指由中国派遣专家,对已建成成套项目后续生产、运营或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就地培训受援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发展生产而进行试种、试养、试制,传授中国农业和传统手工艺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完成某一项专业考察、勘探、规划、研究、咨询等。

技术合作是中国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的重要合作方式。技术合作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工业生产和管理,农业种植养殖,编织、刺绣等手工业生产,文化教育,体育训练,医疗卫生,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地质普查勘探、经济规划等。

技术合作期限一般为1年至2年,必要时应对方要求,可以延长。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是指中国通过多双边渠道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各种形式的政府官员研修、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其他人员交流项目。

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接收了大量来自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埃及等国的实习生来华学习,涉及农林、水利、轻工、纺织、交通、卫生等20多个行业。

自1981年起,中国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了多个领域的实用技术培训班。

自1998年起,中国政府开始举办官员研修班,培训的部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09年底,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在华举办各类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包括实习生、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官员。培训内容涵盖经济、外交、农业、医疗卫生和环保等20多个领域。

目前,每年在华培训发展中国家人员约1万名左右。此外,中国还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

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是指中国向受援国派出医务人员团队,并无偿提供部分医疗设备和药品,在受援国进行定点或巡回医疗服务。

1963年,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截至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69个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

援外医疗队一般工作在受援国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条件十分艰苦。援外医疗队员治愈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并采用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诊治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

援外医疗队员还向当地医务人员传授医疗技术,促进了当地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援外医疗队员以精湛的医术、良好的医德医风和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力为受援国人民服务,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尊重和赞扬。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派遣21000多名援外医疗队员,经中国医生诊治的受援国患者达2.6亿人次。2009年,有60支援外医疗队,共1324名医疗队员,分别在57个发展中国家的130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是指中国在有关国家和地区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或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下,主动或应受灾国要求提供紧急救援物资、现汇或派出救援人员,以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国应对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

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对外紧急救援行动,并在国际紧急人道主义救援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使救援行动更加快速有效,中国政府于2004年9月正式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开展了对外援助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紧急救援行动,向受灾国提供各种援助共计7亿多元人民币。

近5年来,中国政府累计开展紧急援助近200次,主要包括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紧急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厄瓜多尔登革热,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伊朗、巴基斯坦、海地、智利地震,马达加斯加飓风,缅甸、古巴热带风暴,巴基斯坦洪灾等提供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

向朝鲜、孟加拉国、尼泊尔、阿富汗、布隆迪、莱索托、津巴布韦、莫桑比克等国提供紧急粮食援助。

援外志愿者

援外志愿者是指中国选派志愿人员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社会发展领域为当地民众提供服务。目前,中国派出的志愿者主要有援外青年志愿者和汉语教师志愿者。

2002年5月,中国首次派遣5名青年志愿者赴老挝,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

截至2009年底,中国向泰国、埃塞俄比亚、老挝、缅甸、塞舌尔、利比里亚、圭亚那等19个发展中国家共派遣405名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范围涉及汉语教学、中医治疗、农业科技推广、体育训练、计算机培训、国际救援等领域。

其中,向埃塞俄比亚、圭亚那等多个国家实现连续派遣。2003年,中国开始对外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截至2009年底,向全球70多个国家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共计7590人次。

债务减免

债务减免是指中国免除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华到期政府债务。对于受援国对华政府债务,中国政府从不施加还款压力。

在受援国偿还到期无息贷款遇到困难时,中国政府一向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双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为进一步减轻经济困难国家的债务负担。

中国政府在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和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

先后6次宣布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80笔,金额达255.8亿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的对外援助-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