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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交通限行规定

2011年北京市交通限行规定

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轮换办法如下:一、自2011年4月10日至2011年7月9日,星期则旅漏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镇蚂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二、自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三、自2011年孙烂10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四、自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的车牌尾号按上述轮换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