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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剩女一词,随着网络和影视剧不断的渲染,人们早已经非常的熟悉了,一般意义上,剩女是指到了结婚的年龄,仍然没有结婚的女性,广义上指年龄在27岁以上单身的女性。这是现代人对剩女的定义,如果剩女生活在古代迟迟不结婚,那都是违法犯罪的。严重的甚至可以把牢底坐穿。古代普遍的早婚,只要年龄到了15岁,还没有出嫁的女子,已经算是大龄剩女了。在古代,如果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古代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从秦朝末年,六国就开始争夺天下,秦朝末年有2000多万纯弯人,到了西汉建立,只剩下1500万人,在加上汉朝初年,刘邦和匈奴的战争,人口锐减导致兵力不足,到了西汉刘盈继位的时候,整个国计民生得到了破坏,需要休养生息,不能在搞收税、徭役,让老百姓在生产上做文章。这个时候人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因为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劳动人民。

公元前189年,《汉书·惠帝纪》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是说,年龄在15到30岁之间适龄的女子,如果不出嫁,每年都会被罚款五算。在刘邦继位的时候,制定的人头税为,凡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老百姓,不论男女,要向政府每年缴纳人头税为,每人每年税金120钱,为“一算”。

刘盈为了休养生息,鼓励增加人口,如果到了年龄不结婚,就会处罚600钱,就是七八石粮食,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刘盈这种休养生息的做法,使得经历繁荣富强,老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到了西汉末年(公元8年)全国人口增加到6000万之多。

咸宁六年(280年),晋武帝司马炎统一了全国,结束了长达近百年分裂的局面,由于多年战争的创伤,老百姓生活依然得不到保障,司马炎则裤改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使得农民有粮食可吃,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历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古代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由于数十年的战乱,人口大减,晋武帝为了增加人口,司马炎在公元273年十月诏令,《晋书·武帝纪》记载,“制女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了17岁,如果父母不将女儿嫁出去,地方官有权力为她指配丈夫,这种指配指标,往往要给戍边的壮年,剩女的代价只能去西部大开发了。

到了太康元年(280年),《晋书·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意思是说,有2459840户,每户人数6.57人。由于司马炎的恢复经济,使得人口高速增长,出现了“太康繁荣”的景象。

从汉晋到南北朝,对于剩女的管制是越来越严苛,《宋书·周郎传》记载,“在南北朝时期,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孩十五岁仍未出嫁,即为犯法。不光自己坐牢,家里人都要连坐。那么汉晋到南北朝,为何对剩女越来越严苛呢?

中国古代一向以农业为主,如果国家粮食多财资充裕,天下就会安定,如果遇到荒年或者战乱,老百姓吃不上饭,就会揭竿而起,国家的强弱和人口的多少息息相关。统治者鼓励婚配生育,利用人口红利来换取社会的繁荣。而南北朝时期连年战乱,人口急剧下降,对于男婚女嫁就要求的非常急促了。所以对剩女要求越来越苛刻。

古代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古代对剩女孙判的要求,非常的苛刻,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不是罚钱,就是给你指配丈夫,最严重的家人还要连坐,这都是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休养生息,让人民安居乐业的政策,现在的剩女虽然没有了,古人那样的法律约束,但是也面临着家人逼婚,和同辈秀恩爱的双重折磨,大龄剩女的你,被逼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