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和尚可以结婚吗?
相信在中国,这个问题还真是个问题。
因为随着我们信仰的缺失,一些原来约定俗成的东西正在发生变化,法律规定了公民结婚的权利,为什么和尚不能结婚?
你这不是剥夺和尚作为公民的权利么?相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反问。
不过,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和尚应该是不能结婚的。
在影响了一代人的影片《少林寺》结尾。少林寺宝殿上,李连杰(觉远)跪着正式剃度受戒。老和尚问曰:“尽形寿,不杀生,汝今能持否?”“能持!”“尽形寿,不偷盗,汝今能持否?”“能持!”当问到第三戒,“尽形寿,不淫欲,汝今能持否?”时,镜头转向寺前柱子后面牧羊女,哀怨深情的眼中泪水盈盈欲滴,冲着回头望她的李连杰拼命摇头。取舍刹那间,那一望望断时空。观众的心揪着,希望奇迹发生。然而李连杰最终还是转回头去,点头受戒。饰演牧羊女的丁岚掩面狂奔而出,观众齐声叹息惋惜。
这么好的姑娘你都割舍了!于是让善良的观众恨铁不成钢,恨不能取而代之,抱得美人归。
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看来出家的和尚不能与我们这些世俗人一样结婚生子。
据说国外的神职人员也是终生不婚的,因为你怎么能想像圣洁的神父在上班前还要先给小孩子洗尿布呢?
许多外国的法官为了保持法官的职业尊荣和神秘感,也竟然终生不娶和不嫁(看样子,这些同仁是深知仆人眼里无英雄妻子眼里无伟人这一道理的)。美国有个法官卡多佐,卡氏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的后裔,21岁他还未等到取得法学学位就获得了律师资格,42岁任纽约州立法院法官,62岁时进入联邦法院,在出色工作六年后不幸逝世。在卡多佐担任纽约州最高法庭助理法官和首席法官的18年里,他就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绩,使这个法庭成为很可能是全美各州法庭中最繁忙、最有名的受理上诉的州法庭。在他的判词中体现了对现代问题与众不同的观点以及巧妙的表达风格,作为一个法官,他一生中没有那么多叱咤风云荡气回肠的故事,但他对后世法官的影响之大却绝无仅有。卡氏深居简出,终身未婚,始终与俗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被誉为具有圣人般的个性(Saintlycharacter),但他同时又在文学方面有着极高的造诣。这为他成为一个艺匠般的法官(artist)创造了条件,如同一个仁慈的上帝,高高在上却又悲怜地注视着人群。
看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脱离世俗应该是神职、僧侣、法官等职业这些大人物的共同气质。
时下中国也有一个和尚也认为和尚是不能结婚的,这个和尚还不是普通和尚,他叫圆通法师。
他是湖南娄底名刹天籁寺住持,2004年出任娄底市佛教协会首任会长。在其任上,天籁寺获批为湖南省重点寺院,圆通本人当选娄底市政协常委。
虽然他认同和尚是不能结婚,但这种认同可不是他在政协会议或者主持法会时说的,而是在他作为被告人的法庭上说的。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老婆图:
释永信法师,俗姓刘,名应成,法名永信,1965年出生,安徽颍上人,自号皖颍上人。1981年,父母遂其志,至嵩山礼少林寺方丈行正长老为师,披剃出家,旦暮依侍,亲炙师教,锤炼有年,慧行俱进。后又参学江西云居山、安徽九华山、北京广济寺等处,开阔眼界。1984年回寺,仍侍奉长老左右,时值少林寺成立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被推选为成员之一,协助行正方丈处理日常寺务,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同年9月,赴江西普照寺受具足戒。
从上面简介我们可以算出:1981-1965=16岁,16岁出家.1981-1965=19岁,19岁受足戒,按理19岁应该没有结婚,何况16岁就出家到了寺里,所以客观判定没有老婆孩子,不过不排除这种可能,现在和尚像楼上说的生活不单调了,而且像他那样的风光和尚...
佛说:有即是没有,没有即是有,爱有便有,管他有没有
释永信有老婆管他有没有
释永信被举报有2个老婆
释永信
少林寺公布的报案材料
针对网络热帖《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这只大老虎,谁来监督》,7月26日夜里,中国嵩山少林寺官方网站发布报案材料,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对造谣者依法进行查处”。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7月25日,上述网帖在网络热传,网帖举报释永信私生活混乱,侵占少林寺财产和玷污少林寺名誉,网帖署名“释正义”,还留有电话。
少林寺在其官网上公布的报案材料显示,被控告人为“释正义”。
报案材料称,7月25日,少林寺发现有人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这只大老虎,谁来监督”为题,发布了有关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谣言。发布者自称为“少林寺知情人士释正义”,以实名举报为噱头,发布了诸多毫无事实依据的不实言论,而该谣言已经被部分不明真相的媒体或网友大肆转载。
“其中,对释永信方丈无中生有、恶意编造的侮辱、诽谤,不仅对释永信方丈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更对禅宗祖庭少林寺的名誉及少林僧团的形象造成严重损毁!”报案材料称。
报案材料称,“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被控告人行为已经构成侮辱、诽谤罪,请有关部门尽快对其依法查处!”
据澎湃新闻查询,少林寺曾多次针对“网络谣言”、举报网帖报案或发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