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成为了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全面取消“购房入户”,即购房不再是入户的条件。
关于购房所能享受的政策,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相应表述:“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那么,2018年1月1日前购买的房子能否落户?本科学历落户政策会变吗?什么时间申报积分?……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成都公安微户政、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才办等部门,做出了第一期回应,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配图)
■申请积分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018年1月1日以前已购买住房的怎么办?
自《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 即2018年1月1日前,外地人已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在《办法》实施后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也就是说,在2018年1月1日前购房的市民,以后依然能够按照购房入户政策落户,不必急于在新政实施前办理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持证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仍然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入户需要以下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本科学历落户政策会变吗?
本科学历落户政策会继续执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根据《成都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户籍迁入登记和居住证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也就是说,“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后人才落户政策不受影响。
■大专学历落户政策会变吗?
2018年1月1日起,应届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可申请落户成都。往届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办理。
据成都商报解析:根据新政,明年起,大专学历的入户政策将会有所改变,落实工作的应届专科生可申请落户,而往届生和非全日制毕业生需要按照积分入户的方法申请入户,有落户需求的往届生和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抓紧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办理落户。
■社保最低缴多长时间才具备申请资格?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有区别吗?
申请人申请时前60个月应连续不间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需要特别说明,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在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也纳入认定范围。
针对第二个问题,不区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积分管理中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到底是怎么积分的呢?
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分别积10分、半年分别积5分。
■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积分?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办法里面是有体现的,《办法》中所提到的“合法稳定居住”即包含了租赁住房的情况。租赁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者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合法租赁的住房。
积分规则为:申请人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来计算。
■教育部门是否会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成都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部门责任分工》,市教育局将负责牵头制定《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和要求后其随迁子女可在成都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鉴于工作时间衔接关系,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7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保障全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2018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下一步,随着相关细则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出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系列文件将陆续出台,全力支撑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什么时间申报积分?
目前,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之中,请持续关注!
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
可在工作日9:00~17:00拨以下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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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028-85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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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静 责任编辑:李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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