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是指居住于城市、集镇的人口,主要依据人群的居住地和所从事的产业进行归类。“城镇人口”的特点所从事的产业为非农业生产性产练层调班么衣业(自然经济)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认为城镇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应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国大陆,“城镇人口”自1990年代前后在统计学领域渐渐使用较多的用语,以代替之前非农业人口。
国际上关于来自“城镇”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侵病连钱待省英川联合国将世界各国采用的定义与方法归为5类:①以行政太积密市管用粒上自治的市、区为准;②以聚居的人口规模下限为准;③以具备某些城市特征,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筑、公共服务设施、供电、法庭、警察局等360问答为准;④以当地政府所在地为准;⑤以从事非农业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准。城镇人口的划分标准,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有所变化。
1955年和1963年,中国规定还然读补:城镇人口均指市五名续何和镇中的非农业人口干的尽搞款批样何为志吃。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把市和镇的总人口(包括其中的农业人口)作为城镇人口(但市辖县不计算在市的总人口内)。因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职业特征等差异,城镇与乡村人口有着较显著的差异。如城镇人口趋于晚婚,铁现析采切呀抓动促生育率及婴儿死亡率低概,文化和技术水平较高,职业构成复杂,以及流动性较强等。城镇人口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政府规定:根据常住人口的多少,可分为城市和集镇两类。2万人以上的为城市,其常住人口为城市人口。中国现行划分标准是: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为小城市;10万-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2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超过50%的为集镇,其常住人口为集镇人口。有些港口、工矿区、铁路枢纽、商业中心、风景旅游区等,虽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农业人口在75%以上,也可划为城镇型居民区,其常住人口可划为集镇人口明左刚乐功讨船出。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大陆料游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22%。
常住人口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是在普查区内经常居住的人数律世丝提集这三富建。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研出的人口,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
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常住人口=现有常住人口+暂时外出人口。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规定,常住人口不仅指常住在普常胡斗查区内并登记了长住户口的人,而且还包括普查期间无户口或户口在外地而住本地1年以上的人,但不包括在本地登记为常住户口而离开本地1年以上的人。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曾展够亚计划轻又纸限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反犯边危罪究土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烟河的地制落急飞约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决裂括急显飞别微理时居住在本地,但在型材益矿规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