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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国务院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废止)

信访条例(国务院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废止)

《信访条例》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而制定的法规,2005年1月5日,《信访条例》由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52号国务院令决定废止该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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