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黑办是个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警都有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2、打黑办的权利:
一、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
三、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亏行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做好交接交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
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扩展资料:
一是要深刻总结这两年专项斗争的情况,把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完善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动有组织犯罪专门立法工作,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全国销乎哗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等立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立法进程。
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侦办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黑恶案件。
四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通过公安网、互联网及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成效,宣传报道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顷谈典型案例,让老百姓看到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